公告判决(2024)粤0118民初230号
【发布时间:2024-06-14 16:31:25】 【稿件来源:】 【作者:】
【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龚留燕:
本院受理的陈东胜与龚留燕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18民初230号,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18民初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中新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