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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英模】增城法院民二庭庭长王丽娜:青春热血筑法魂 司法为民守初心

    【发布时间:2021-09-10 15:14:31】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政法英模】增城法院民二庭庭长王丽娜:

    青春热血筑法魂 司法为民守初心

     

    多年来,她矢志不渝地坚守在审判一线,实实在在践行着对党和人民司法事业的绝对忠诚。她不仅专业基本功过硬,还以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在审判、司法改革工作中“出精品、成示范、树品牌”。她就是增城法院民二庭庭长王丽娜。

    王丽娜自2005年进入增城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16年来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岗位,共审理案件近3000件,无一错案。由于工作表现突出,她曾获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增城区“三八红旗手”,她撰写的审判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在参加人民法院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因表现突出而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在她的带领下,民二庭曾获集体三等功、增城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称号。

    高效化解难案 专业是她的代名词

    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不仅案件数量在增长,案件难度也在增加。除了勤奋以外,过硬的业务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面对困难案件,王丽娜没有敷衍了事,而是迎难而上,王丽娜专业且扎实的工作,赢得了同事、群众的一致肯定。

    在王某、李某诉A公司、B学院、C学院、D公司及第三人张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四个系列案中,诉讼标的额合计超亿元,所涉第三人有十几个,厚厚的案件材料装了几箱子。王丽娜不慌不忙地看完了四个案件材料后对书记员说:“这四个被告是一伙的,有电话,你联系其中一个就能通知全部了。原告的起诉有点蹊跷,让原、被告来一趟问个明白再处理,第三人暂时不用送达,万一驳回起诉还耽误人家白跑一趟呢。”经过对原、被告的询问,以及对案情抽丝剥茧的分析,王丽娜意识到这四个案件看似当事人众多、标的额巨大,但案情并没有想象中的复杂。

    基于对案情的研判,王丽娜通过询问原、被告得出结论,王某、李某在上述诉讼中没有诉的利益,于是迅速裁定驳回王某、李某的起诉。王某、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予以维持。四个重磅系列案就这么简易地解决了,没有惊扰到一个第三人,D公司的代理律师松了一口气,说:“王法官,我本来以为要连续加班准备应诉呢,没想到您阅卷这么及时,思路这么清晰,省了我们不少功夫和时间呢!还免了第三人的讼累,不然因为我们的纠纷给第三人增加讼累,我们还得给人家赔礼道歉呢!感谢您的专业和敬业!”

    不打无准备的仗 是她办案多年的法宝

    王丽娜办案多年来始终坚持尽早阅卷的习惯,她认为吃透案情是办案的关键。她自己总结了一套办案方法,归结为“四个一”:“一次审查”、“一次送达”、“一次开庭”、“一次裁决”。“一次审查”是指在收到新案后快速浏览一次案卷;“一次送达”就是明确当事人的所有联系方式,便于同时送达;“一次开庭”是指在开庭前仔细阅卷,做好庭审提纲,只开一次庭,减少当事人的讼累;“一次裁决”是指裁判文书要做到查明事实详尽,说理充分透彻,判后主动答疑,

    在赵某诉A公司、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赵某提供的证据中有两份很长的判决书,证明内容却很简单,乍一看用处不大,但王丽娜仔细看完判决书全文后,才知道原来赵某之前曾经就同一件事起诉过A公司、B公司,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看完前案判决书后,王丽娜的第一反应是应当以重复起诉为由驳回赵某起诉,但转念一想,如果驳回起诉,恐怕赵某的“冤”就无处诉了。再仔细分析一下整个案情,赵某这次起诉虽然此路不通,但并非就无路可走。经过认真分析后,王丽娜对于该案的处理已经心中有数——调解,无疑才是该案最合适、最高效的解决方式。

    因此,王丽娜在开庭前主动提出调解建议,但A公司和B公司直截了当地拒绝调解,王丽娜对此早有预料,并不懊恼,而是实行背靠背调解,分别与各方当事人单独谈话,分析案情,指出赵某订立合同的疏忽,B公司的渔翁之利为什么保不住,以及A公司不作为将导致其无端陷入诉讼的弊端。各方当事人都惊讶于王丽娜尚未开庭就对案情了然于胸,同时也非常认可她对案情的研判,在权衡利弊之后迅速达成了调解协议。让他们喜出望外的是,本以为是一场冗长的庭审,结果尚未正式开庭法官就已经直击要害,让各方握手言和,避免了本应还有的第三次诉讼。

    心系基层 司法为民是她不变的初心

    2007年至2012年,是王丽娜扎根最基层,在法庭工作的五年。法庭辖区内的案件多是农村、农民的纠纷,这些案件都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当事人多是同村人,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引发个人、集体之间更大的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这样的案件,王丽娜从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调解机会。

    在审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时,原告与被告是叔侄关系,原告早年进城经商,经济条件较好,就把几亩田地交给经济条件较差的被告父亲耕种。后来原告的经济状况堪忧,就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当年的几亩田地。对于当年的土地是否属于赠与,由于被告父亲已经去世,死无对证,无从考究。这样的案件如果依法判决,未必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所以她就想方设法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她苦口婆心的劝被告:“这田地本来是分给你叔父的,他当年出于好心帮助你父亲,现在他生活条件变差了,想要回田地帮补生计,即使违反承诺,也是情有可原吧?相反,你们家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在情在理是不是应该帮他一把呢?你父亲如果还在世的话,应该会知恩图报吧?”一席话说得被告沉默不语。最终,双方和和气气的签订了调解协议,两家人的矛盾在王丽娜法官和风细雨般的说理中化解了。

    从事审判工作16载,王丽娜始终秉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初心,她深感作为一名法官的责任之重,但无论前方有多少荆棘,她始终不忘初心,一直披荆斩棘、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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