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第四届广州法院十大多元解纷案例,增城法院调解的《初评机制破鉴定困局,高效调解促合作共赢---某机械公司与某燃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成功入选。
案例十:初评机制破鉴定困局,高效调解促合作共赢——某机械公司与某燃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
【调解机构及人员】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董斯颍
【委派或委托法院】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某机械公司与某燃料公司因两台加油装置设备交易引发纠纷。机械公司诉请燃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5万元,燃料公司以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反诉主张解除合同,并诉请退还已支付的设备款。案件审理过程中,燃料公司申请质量鉴定,但因案涉设备属特种设备,鉴定费预估高达10万元。
为破解僵局,法院创新引入“初评机制”,协调鉴定机构先行开展初步评估(费用仅5000元)。初评结果显示设备结构与合同约定不符,但机械公司质疑初评设备并非其所交付的设备。经经办法官多次组织背靠背调解,并引导当事人举证交付记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机械公司返还设备款5万元,燃料公司退还一套设备。至此,双方案结事了。
【典型意义】
本案中,针对高额鉴定费可能加剧矛盾的问题,法院创造
性引入“初评机制”,以5%的费用快速锁定争议焦点,避免当事人陷入“鉴定费高于诉讼标的额”的困境,彰显司法效率与温度。本案通过精准初评与多轮调解,推动双方达成双向让步协议,消除纷争重新投入商事经营,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的重要体现,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初评机制为类案处理提供范本,通过“简案快调”分流涉复杂技术争议案件,缓解司法鉴定资源压力,助力审判质效提升,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供稿:董斯颍 汪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