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中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增城法院审理的《打击非法收购 守护森林资源——郑某非法收购滥伐林木案》入选。
据悉,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群众关切的噪声、光污染纠纷,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等突出环境问题,紧扣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通过鲜活实例释法说理、明确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彰显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指引,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打击非法收购 守护森林资源——郑某非法收购滥伐林木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郑某明知梁某(另案处理)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数量和树种采伐林木而予以收购。经鉴定,超范围的采伐量共计3605立方米。被告人郑某因收购木材向梁某转账支付共计572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郑某被以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提起公诉。另郑某退赔涉案木材款人民币40万余元,归案后有立功表现。
裁判结果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犯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郑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林木采伐必须严格遵循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数量、树种,超范围采伐直接破坏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利用的结构和布局。本案依法惩处下游非法收购行为,精准打击危害森林资源的“末端环节”,斩断非法林木黑色交易产业链,从源头遏制滥伐林木行为蔓延,以司法之力守护森林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