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法院一案例入选广州法院十大多元解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8-28 19:14:18】 【稿件来源:】 【作者:】
【
关闭】
7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十大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增城法院的“一审判后在线调解厘清建材货款收付分歧——某材料公司诉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
据悉,本次发布的十大多元解纷典型案例,涵盖营商环境、劳动争议、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领域,集中展现了法院与基层治理单位和调解组织协同发力、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
案例十:一审判后在线调解厘清建材货款收付分歧——某材料公司诉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建筑公司与某材料公司已合作六年,近期因一批建材签收问题产生分歧:材料公司称11车次建材已全部送达,建筑公司则以“已签收、暂未确认”的签注为由拒绝支付4.5万元货款。纠纷诉至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建筑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建筑公司不服、准备上诉,案件进入二审前夕。
【化解措施】
鉴于双方合作六年、近半年仍有近400万元交易,矛盾仅因签收签注理解分歧,一审法院在结案后将案件引入一审判后调解程序。法官向建筑公司释明行业交易惯例与法律依据,指出“暂未确认”并未否定交易本身;同时引导材料公司换位思考、从长远合作考虑适当让步,为和解创造空间。经沟通方案基本达成后,法官组织双方代理人通过在线开庭开展判后调解,最终材料公司自愿放弃利息并承担诉讼费,建筑公司当日支付货款4.5万元,材料公司随即提交解封申请。双方对法院组织判后调解表达了充分的肯定,称大大减轻了诉累,节约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典型意义】
本案是广州法院创新“一审判决后调解”工作机制,以判后调解弥合企业分歧、推动商事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实践。两公司合作六年、近半年仍有近400万元交易,矛盾本因签收签注理解分歧,并非合作破裂。一审法院在判决后敏锐捕捉合作基础,结合一审判决裁判理由,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促成双方判后调解成功,双方重建信任。本案通过一审判决后调解,避免矛盾衍生上行,促进纠纷以最少的程序实质化解,帮助企业降低诉讼成本、修复合作关系,为商事纠纷判后实质化解、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供了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