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破题巧执行 设备抵债解纠纷
(拟稿人 孙戈)
在法律的威严与人性的温度之间,总有一些故事令人动容。而在法院执行工作中,如何在维护法尊严的同时,又能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执行工作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日,增城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团队因案施策,灵活执行,促使双方达成以设备抵债协议,并当天在现场将设备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彰显了司法的智慧和温度。
故事的开端,是一起普通而又棘手的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连续供应喷绘材料三个月,材料价值共计42500元,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期间,被执行人陆续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材料款6000元,然而剩余36500元一直推脱未付,申请执行人多次向被执行人催收未果后,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在附近开小作坊从事印刷广告横幅等业务,其有一台喷绘机器设备,因第三方也拖欠被执行人货款,家庭也要开支,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如果断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给其生活带来更大困难,甚至可能导致其失去生活来源,但如果不执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将成为泡影。
执行干警陷入了“两难”境地。
后续沟通中,被执行人表示自愿将喷绘机作价抵给申请执行人用于偿还欠款,并主动询问是否可以抵偿债务。以物抵债。执行似乎有了转机。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质量较好,且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于是,执行干警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向其介绍了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了设备抵债的方案。
一开始,申请执行人对方案心存疑虑,毕竟,设备与现金相比存在变现、销售方面的风险,执行干警通过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耐心向其解释被执行人的困难和诚意,申请执行人逐渐意识到,这是目前最佳的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均同意用被执行人的一台喷绘机再另外加上一个喷头作价36500元抵债,并于当天下午交付。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在执行工作中,不能仅仅依靠强制手段,而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能动司法的理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并非冰冷的条文,而是充满了温暖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