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5:57:46】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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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的公告
2024年广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院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对于可立行立改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对于分阶段需长期整改的问题,能按照阶段安排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部分仍在整改时限内持续推进的事项外,其余均已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我院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将费用清单作为报账凭证,从严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公车运维费用报销工作。
二、关于非税收入等资金征收和上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一是及时完成应缴未缴罚没收入、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非税收入的入库工作及上缴工作。同时,严格落实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沟通机制,加强案款管理监督,进一步规范罚没收入、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非税收入的上缴工作。二是建立诉讼费追收台账,做好诉讼费追收情况定期通报工作,加强诉讼费追收的督促提醒,通过采取发放缴费通知书、移送立案执行等方式加大力度追收欠缴的诉讼费。三是做好应退未退诉讼费用的退费清理工作,同时,严格落实诉讼费退费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诉讼费退费工作。
三、关于执行款发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完善我院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的核算、发放、核查及清理工作。二是强化“应发尽发”理念,提高执行款清理发放效率,及时清退已达到发放条件的执行款。三是严格落实延期发放执行案款的审批层级,对需延缓发放的执行款依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发放工作。
四、关于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一是严格执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2024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比例,确保每年完成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不低于食材采购金额30%的比例要求。二是重新修订了我院采购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人员、验收人员职责分工,确保采购与验收分离,规范采购行为。
五、关于内部控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一是严格执行我院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优化采购流程,做好采购规划计划,严格执行采购事项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及我院经费审批权限和报销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社保缴纳审批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六、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目前正在推进整改工作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7月30日我院通过聘请第三方公司的方式,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完善固定资产卡片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目前该项工作持续推进中。二是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和空调的问题(整改完毕)。严格执行《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有关要求,从严设备购置的把关和报批工作,进一步规范新办公设备的采购,确保程序完备、合法、合规。
七、关于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正在推进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对于无法按照批准建设周期推进、超期未验收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依程序层报市政数局申请项目终结,目前已层报至市政数局待批复。二是按要求落实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及备案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第二阶段整改工作。
八、关于内部审计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完毕。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内部审计制度,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职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及分工、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