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恢520号
庞康泉:
本院受理李爱志申请执行庞康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翔
电话:82123126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