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原告)天下购文化教育产业投资(广州)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被告)伍国坚、张祖锋、天下购(广州)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等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先行调解告知书、关于在先行调解阶段开展诉讼前端程序性工作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三被告赔偿天下购文化教育产业投资(广州)有限公司未清偿部分的破产债权112,03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现定于2024年7月25日15时00分广州市增城区新塘人民法庭(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沙埔广场旁)公开开庭审理,请依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