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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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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张子安与被执行人胡共敏、卢丽云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14 09:37:55】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网络询价报告异议期公示

    (2023)粤0118执恢1209号
     

    增城(区)市新塘镇凤凰城凤锦苑一街8号1904房的利害关系人的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子安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胡共敏、卢丽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粤0183 民初679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以(2019)粤0118执19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卢丽云向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的位于增城(区)市新塘镇凤凰城凤锦苑一街8号1904房【不动产权证号:1220115308]进行网络询价。在规定期限内,三家网询平台出具询价结果为:1、京东大数据询价结果为1752171 元;2、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结果为2130298元;3、中国工商银行融 e购电商平台询价结果为2576378元。以上询价结果有效期均为一年。现本院将三家网络询价报告向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公示送达,自公示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如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财产基本信息错误;(二)超出财产范围或者遗漏财产;(三)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评估资质;(四)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应于受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则视为对网络询价报告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陈法官、廖助理

    电话:020-82123258、8212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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