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民初1697号原告广州市长运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汕头市潮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14 15:15:55】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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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长运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汕头市潮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8民初16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市长运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诉。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新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