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保3710号
陈晓洽:
本院受理刘子震申请执行陈晓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联系人:郭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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