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执502号刘勇浩与马小通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6 18:59:24】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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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502号
马小通: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勇浩与被执行人马小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如下法律文书:(2024)粤0118执502号执行决定书,决定将马小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4)粤0118执502号限制消费令,限制马小通的相关消费行为。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