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71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增城长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肖叔林、郑翠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如下法律文书:(2024)粤0118执714号执行决定书决定将肖叔林、郑翠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4)粤0118执714号限制消费令,限制肖叔林、郑翠霞的相关消费行为。现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上述法律文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