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民初4482号原告祝松诉被告广州长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0 16:03:43】 【稿件来源:】 【作者:】
【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民初4482号
广州长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祝松诉被告广州长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请求确认祝松与广州长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