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8民初2774号原告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东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陈益平、林婵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0 18:48:50】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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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8民初2774号
陈益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东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陈益平、林婵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及被告深圳市东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均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及被告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