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民初398号原告陈林诉被告罗应凤离婚纠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1 14:29:09】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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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18民初398号
罗应凤:
本院受理原告陈林诉被告罗应凤离婚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18民初398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陈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联系人:冯丽仪
电话:020-8212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