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执保4645号张敏丽,张淦文与刘昌军,李小兵股权转让合同
【发布时间:2024-05-11 15:11:05】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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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保4645号
刘昌军,李小兵:
本院受理张敏丽,张淦文申请执行 刘昌军,李小兵股权转让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经办人:金小琴
电话:020-821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