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1591号
林海华:
本院受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扬波、丁以东、魏国平、高翔、青蜀蓉、黄俊、吴江、杜江、马媛媛申请执行林海华罚金、责令退赔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人:黎晓燕
电 话:020-8212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