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保4926号
庄兴文:
本院受理广州市增城增朱五金店申请执行庄兴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经办人:金小琴
电话:020-821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