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民初4877号
广州增城世瑞博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宝贝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新塘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2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三十五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人:刘书记员
电话:8212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