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返回首页
现在的时间是:
  • 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全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 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
  •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公告送达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法院公告 -> 公告送达

    (2024)粤0118执异70号广州雅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锡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21 19:56:2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

        

    (2024)粤0118执异70

    广州锡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辉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雅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锡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0118执1989号]中,申请人广州雅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追加成丽梅、张辉为该案被执行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经审查,本院于2024420日作出(2024)粤0118执异7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追加第三人成丽梅为(2023)粤0118执198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成丽梅在未缴纳出资人民币1603.6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广州锡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案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追加第三人张辉为(2023)粤0118执198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辉在未缴纳出资人民币84.4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广州锡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案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二十

    联系人:张法官、钟书记员(020-82123097)


    关于我们|加入收藏|设为首页|联系我们
    粤ICP备08008651号-1 @Copyright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