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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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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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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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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1 19:57:54】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

        

    (2024)粤0118执异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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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黄少君(2018)粤0118执恢552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二十

     

     

    联系人:张法官、钟书记员(020-8212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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