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保4859号
陈流国、陈招搅:
本院受理李振国、苏小春、梁尤超申请执行陈流国、陈招搅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郭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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