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网络询价报告异议期公示
(2023)粤0118执6878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甘永新与被执行人易爽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2)穗仲中案字第20506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委托京东大数据、阿里拍卖大数据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等三家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对被执行人易爽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花园东路6号万象苑11栋2103房(不动产权证号:1220102834)的房产进行网络询价。在规定期限内,三家网询平台出具询价结果为:1、京东大数据询价结果为1273054元;2、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结果为1328798元;3、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询价结果为929705元,以上询价结果有效期均为一年。现本院将三家网络询价报告向双方当事人、利益关系人公告送达,如双方当事人、利益关系人认为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财产基本信息错误;(二)超出财产范围或者遗漏财产;(三)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评估资质;(四)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自公示之日起经过十五即视为送达,应于受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末提出,则视为对网络询价报告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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