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返回首页
现在的时间是:
  • 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全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 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
  •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公告送达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法院公告 -> 公告送达

    (2024)粤0118执异81号沈艳与广州市章健钢结构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发布时间:2024-05-23 15:31:14】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

        

    (2024)粤0118执异81号

    广州市章健钢结构有限公司、周名章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艳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市章健钢结构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案号:(2023)粤0118执4642号〕中,申请执行人沈艳向本院书面申请追加第三人周名章为该案的被执行人,依法对广州市章健钢结构有限公司案涉债务承担责任经审查,本院于2024418日作出(2024)粤0118执异8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追加周名章(2023)粤0118执4642号案的被执行人,周名章应对穗增劳人仲案【2023】966号案确定的广州市章健钢结构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二十二

     

     

    联系人:张法官、钟书记员(020-82123097)


    关于我们|加入收藏|设为首页|联系我们
    粤ICP备08008651号-1 @Copyright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