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8执5376号
被执行人徐梓瑜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徐梓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作出(2023)粤0118执5376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徐梓瑜名下位于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12号竹子园竹韵阁6幢1101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0681号】。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69-1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吴法官、林书记员 联系电话:020-821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