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保5231号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菜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院受理何春萍、王美婷、王俊淇申请执行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菜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翔
电话:82123126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