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民初1934号 广州莱佛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文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5-29 17:31:42】 【稿件来源:】 【作者:】
【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18民初1934号
刘文颜:
本院受理广州莱佛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文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18民初19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广州莱佛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陈晓君 袁振林 8212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