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唐海:
关于原告广州拓源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唐海、罗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18民初16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广州拓源服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935.5元,减半收取计967.75元,由广州拓源服饰有限公司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