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网络询价报告异议期公示
(2023)粤0118执55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关爱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118民初11603号民事调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委托京东大数据、阿里拍卖大数据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等三家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对被执行人关爱银名下的粤A221TQ号机动车进行网络询价。在规定期限内,三家网询平台出具询价结果为:1、京东大数据询价结果为214296元;2、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未能出具网络询价结果;3、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结果为173200元,以上询价结果有效期均为一年。现本院将三家网络询价报告向双方当事人、利益关系人公告送达,如双方当事人、利益关系人认为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财产基本信息错误;(二)超出财产范围或者遗漏财产;(三)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评估资质;(四)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自公示之日起经过十五即视为送达,应于受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末提出,则视为对网络询价报告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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