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保5123号
李志辉:
本院受理蒋秋莹申请执行李志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联系人:郭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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