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民初5023号徐树红诉余丹、广州恒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07 16:59:51】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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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民初5023号
余丹:
本院受理原告徐树红诉被告余丹、广州恒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余丹、广州恒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徐树红工资54250元。]、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2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