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民初6630号 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3 18:51:07】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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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18民初6630号
杨冬年:
本院受理的原告叶冬华诉被告杨冬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起诉状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286260元借款以及利息(利息以286260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开始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款项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现定于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整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六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69-1号)公开开庭审理,请依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