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执3270号案款发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15:42:37】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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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3270号
本院在执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小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中,本案申请执行标的6740.00元已全部执行到位,因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名下无独立收款账户,其向本院申请将本案执行到位款项发放至其上属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现依法作出公告,本案涉及各方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如无异议,本案执行到位款项6740.00元将依法发放至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的上属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名下银行账户。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