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返回首页
现在的时间是:
  • 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全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 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
  •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公告送达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法院公告 -> 公告送达

    (2024)粤0118民初4197号原告张偲诚、何凤弟诉被告张文聪,第三人张伟杰分家析产纠纷一案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4-06-25 10:58:22】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2024)0118民初4197

    张伟杰

    本院受理原告张偲诚、何凤弟诉被告张文聪,第三人张伟杰分家析产纠纷一案[(2024)01184197],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张偲诚、何凤弟撤回起诉。原告张偲诚、何凤弟已经交纳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本院民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五

     


    关于我们|加入收藏|设为首页|联系我们
    粤ICP备08008651号-1 @Copyright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