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8民初13097号原告刘娟红与被告黄志明、刘政洋、黎爱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6-26 10:37:42】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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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8民初13097号
黎爱晶:
本院受理原告刘娟红与被告黄志明、刘政洋、黎爱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18民初130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刘娟红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