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3598号
张群武、张良荣:
本院受理高永琼申请执行张群武、张良荣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龙伙强
电话:82123106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