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民初7192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6 15:09:47】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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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18民初7192号
王珊、广东简单点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潘森基诉被告广东简单点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起诉状内容: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399.6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35元(以50399.62元为基数,按2024年1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3.45%,从2024年1月1日暂计算至2024年1月29日为135元,应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上述合计50534.62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现定于2024年8月28日9时15分整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六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69-1号)公开开庭审理,请依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