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8执3754号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横塱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院受理刘彩娥申请执行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横塱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经办人:金小琴
电话:020-821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