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开庭(2024)粤0118民初3542号
【发布时间:2024-05-22 16:32:46】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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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广州市嘉玮餐饮有限公司、邱建强:
本院受理的肖志伟与广州市嘉玮餐饮有限公司、邱建强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18民初3542号,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7月12日在本院中新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