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纠纷,他们选择了“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4-07-26 09:49:48】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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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纠纷,他们选择了“最优解”
“法官,我已经收到邹某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啦!”近日,在接到法官回访电话时,某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法官直言感谢:“如果不是法官一直耐心促成我们双方调解,都不知道我们的矛盾还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现在收回了租金,总算放心了。”
听到物业管理公司的回复,经办法官也松了口气,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意味着因该矛盾衍生出来的执行案件也连带化解了。
拖欠租金引纠纷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邹某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邹某拖欠厂房租金和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后,向法院起诉邹某,要求支付租金、违约金等费用。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物业管理公司取得胜诉判决,邹某需向其支付68万元,但是邹某迟迟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无奈之下,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
本以为事情到此应该可以解决了,谁知,物业管理公司没等到收回款项,反而等到了邹某的一纸诉状。今年年初,邹某起诉某物业管理公司要求退还租赁押金及利息合计50余万元。
能动司法促调解
“先是某物业管理公司起诉要求邹某支付租金等费用,后邹某又起诉某物业管理公司退还押金及利息,循环反复,可见双方的心结尚未从根源上解开。”案件受理后,经办法官张杰清楚,该案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
两案一揽子解决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用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从而解开“法结”,这样既能将本案退还押金的问题解决,也能将之前关联案件租金执行问题一并处理。
思路确定后,经办法官首先电话联系了物业管理公司:“你看,虽然前案胜诉了,但经历了一审、二审,耗时费力,现在还产生了强制执行的问题。大家不妨尝试都退让一步,好好沟通协调看看能否解决矛盾。”
电话那头,物业管理公司满腹委屈:“我们官司打赢了,但对方拒不履行,我们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对方愿意履行生效判决,我们可以做出让步,考虑跟对方和解。”
随后,经办法官又联系了邹某:“先是物业公司起诉你,后你又起诉他,不仅没能解决矛盾,反而越积越深。现在物业公司已经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不如双方各退一步,争取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一揽子解决。”
电话那边也传来邹某激动的声音:“法官,我最近是真的周转不过来了,不然我是不会拖欠租金的。希望法官能考虑我经营不易,如果对方同意减免违约金,我愿意放弃退还押金,并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虽然我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但我愿意竭尽所能筹钱支付。”
事情有了转机,张杰法官多次致电双方当事人,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邹某与物业管理公司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邹某同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关款项,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免除违约金并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调解方案让两个案件同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均表示不再因案涉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向对方主张权利,避免了将来衍生更多纠纷的可能。
多个案件“一揽子”解决,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优解”,力促案件优质高效妥善解决,是增城法院做深做实能动司法的生动体现。2024年至今,增城法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诉前调撤案件数同比增长71.1%,诉中调撤案件2086件。
供稿:江丽仪 李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