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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能免赔?法官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5 17:52:55】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能免赔?法官解读→
     
    农机互助保是一种行业互助性质的互助基金,因其与交强险的条款相似,很容易被误认为是同一险种。往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才知道其不能在交强险范围内免赔,从而造成损失,甚至引发纠纷。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某天,王某持C1驾驶证驾驶其亲戚李某所有的方向盘式拖拉机,追尾碰撞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依约向陈某赔偿了保险金后,主张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陈某对王某、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
    王某辩称其驾驶的方向盘式拖拉机在某省保农互助农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李某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经查,王某并未考取拖拉机相关驾驶证,涉案方向盘式拖拉机没有投保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裁判结果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向已依约赔偿的保险公司支付相对应的费用。
    李某将其所有的方向盘式拖拉机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王某驾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酌定李某对王某不能清偿的涉案债务承担40%赔偿责任。
    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王丽娜)
    农用拖拉机属于机动车范畴,应投保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农机互助保并非交强险。本案中,某省保农互助农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并非保险公司,不能从事保险业务。其主要面向农民和农机具使用者,以应对农机具损坏、丢失等风险;加入农机互助保是自愿行为,没有强制性要求;加入农机互助保后成为互助会员,会员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加强行业会员互助、共同化解风险的功能。李某误以为某省保农互助农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农机互助保等同于交强险,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应自行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驾驶农用拖拉机需考取相应驾驶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申请考取驾驶证。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王某虽持有C1驾驶证,但并非涉案拖拉机所要求对应的驾驶证,故其不具备驾驶拖拉机的资格。
    法官提醒,车主应通过正规渠道在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切勿盲目听信业务员宣传,认为农机互助性质的协议等同于交强险,农机互助保不是保险,买对保险才能让保险更“保险”,以此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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