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专项警示教育工作走深走实,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例教训,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3月13日上午,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胡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单位领导干部及我院干警共90余人到庭旁听,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感受法律威严。
本案由我院刑庭庭长陈友担任审判长,刑庭副庭长陈艾菁、法官申彬担任合议庭成员,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梅亚兵出庭支持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胡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三旧改造征收补偿等事项上为辖区内的某公司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某某贿送人民币共计100万元。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就案件的证据、法律依据等问题开展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气氛庄严、秩序井然,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让旁听人员充分了解了刑事案件庭审过程。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庭审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旁听庭审不仅是一堂直观的法治教育课,更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管住家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