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
八次会议文件(15)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6日在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蒋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院坚持“疫情防控、执法办案”两手抓,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共受理案件27924件,其中新收案件24542件,同比增长12.7%;结案24910件,同比增长14.4%;存案3014件,同比下降10.9%;结案率89.2%,同比上升2.7%;员额法官人均办结案件371.8件,同比上升19.5%。审判执行工作整体呈现“收案上升,结案上升,结案率上升,法官人均结案上升,存案下降”的良好态势。在案件质量上,我院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排名第四,案件质量较好。
一、强化使命担当,更高站位保障平安增城建设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2119件,审结1886件,判处罪犯2569人。从快从重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审结妨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诈骗等案件35件,平均审限约27天。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31件297人。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安全稳定,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76件191人。加大禁毒斗争力度,审结毒品类犯罪案件127件164人。依法打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行贿等案件11件12人。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原则,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案件5件。
(二)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11665件,审结9963件,涉案金额58.6亿元。维护社会稳定,审结涉疫情房屋租赁、买卖合同、劳动争议等民商事纠纷103件。加大涉疫情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与区文广局建立旅游纠纷诉前调解机制,成功诉前调解因疫情引发的39件旅游合同纠纷案件。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结房屋买卖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2519件。促进和睦文明婚姻家庭关系,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287件。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099件,为外来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约3548万元。
(三)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深入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执行案件13026件,执行结案率92.4%,执行到位金额8.3亿元,“切实解决执行难”迈上新台阶。健全财产查控体系,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10978件案件涉20660名被执行人的户籍、银行账户、房地产权等信息进行了查询,其中共完成网络冻结银行帐户6080次。充分利用网拍平台进行财产处置,网上拍卖成交金额约2.5亿元,溢价率16.3%。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公开失信被执行人2596人次,限制高消费6425人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5人,有效震慑老赖。
二、以创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如期完成“六清”任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80件528人,其中,朱喜添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大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开庭审理12天,判决书达514页;关庆珠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庭审理11天,判决书达700页。聚焦“黑财清底”,深入推进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受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55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金额约9691万元。积极引导整改实现“行业清源”,针对审理涉黑恶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司法建议74份,均收到回函表示积极整改落实。在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推进会上,我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法院代表进行了发言。
(二)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尽量通过调解解决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共度时艰。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特别是涉防疫企业案件,对因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通过组织调解、设置担保等措施,促成债权人给予宽限期,助力债务人平稳度过危机。如增城某生产口罩的劳保用品有限公司被申请财产保全一案中,我院多次组织调解,最终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切实保障防疫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助其度过经营危机。丰富执行手段,对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灵活采取以股抵债、以物抵债、资产返租等多种方式,适当放宽强制、保全措施,最大限度保住市场主体、保障居民就业。
(三)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制定《增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服务和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方案》,成立增城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落实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精神,降低融资成本和市场主体偿债不能风险,妥善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533件。推动公司治理规范科学高效,审结涉公司股权等案件108件。发挥破产审判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审结涉破产清算、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清算责任纠纷案件7件。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对4名被告人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刑罚,对在诉讼中作伪证的2名当事人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