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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四)

    【发布时间:2024-04-09 14:58:52】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州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四)
     
    案例四
    小鸣单车用户押金退还案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诉广州某某公司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一、基本案情
    广州某某公司通过开发的“小鸣单车”APP向消费者提供“小鸣单车”服务。消费者使用小鸣单车,需先下载手机APP进行注册并交纳199元押金,退还押金仅基于消费者申请,该公司承诺申请退押后1-7个工作日内,押金原路退还。自2017年8月开始,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该公司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截至2017年12月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共收到消费者投诉2952件次。随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履行职责向法院起诉,请求:1.广州某某公司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2.广州某某公司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3.广州某某公司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4.广州某某公司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及广东省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5.本案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由广州某某公司承担。
    二、裁判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广州某某公司将消费者交付的押金用于生产、经营,应以不超出责任财产承受能力为限,超出责任财产承受能力的,应有保证及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足够担保。否则,挪用消费者押金行为属于恶意,应承担相应责任。广州某某公司未能及时退还押金,也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该公司行为既侵害了已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对潜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损害危险,故其损害的是不特定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该公司行为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破坏了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动摇了互联网经济繁荣的信任基础,危及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判决:广州某某公司按承诺向消费者退还押金;向公众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还等涉及消费者押金安全的相关机制和流程等信息;在《广州日报》A1版和广东省省级以上电视台发表经法院认可的赔礼道歉声明等。
    三、典型意义
    该案系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17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共享经济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这种变化经过集聚整合进而引起商业和社会的变革,共享经济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共享经济不能因为系新生事物而成为法外之地,在共享经济模式中,消费者不是经营者任意宰割的“韭菜”。不论何种经营形式,用户至上、诚信经营均应是经营者恪守的经营理念、经营之道。案件判决对于规范共享经济,维护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者信心,推动构建优良营商环境具有积极引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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