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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集中宣判2件涉扫黑除恶案件共21人

    【发布时间:2018-08-31 15:16:34】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我院集中宣判2件涉扫黑除恶案件共21

     

    68日,增城法院对2个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涉及被告人21人。

    被告人李某哲等13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增城法院经审理,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对1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至三万元不等。

    被告人何某等8人犯开设赌场罪、盗窃罪一案,增城法院经审理,分别以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等对8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

    今年以来,增城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召开工作部署会,传达决策精神

    召开落实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要求各部门紧密配合,准确把握刑事政策,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利用专项行动契机,坚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为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明确打击重点,有步骤惩治犯罪

    首先是对近几年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梳理评查,结合增城区域实际情况,将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农村的涉毒、开设赌场、煽动闹事等犯罪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其次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移送集中摸排及案件审理过程中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适当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最后是安排业务骨干专人审理,增强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的针对性及实效性。

    三是组织人员旁听庭审,统一观念形成合力

    邀请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的50余名干警参与旁听庭审,切实促进公检法三机关统一执法思想,统一证据标准,形成整体打击合力。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适时选择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审理、媒体报道、微信平台等形式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延伸司法审判服务功能,创新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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