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接访承诺
【发布时间:2013-07-26 17:13:43】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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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司法为民、高效服务,特就我院立案、接访工作向社会各界作如下承诺:
一、文明立案,文明街坊、做到“信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
二、符合立案条件的,一个小时内办妥立案手续;对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清楚当事人应补充的材料;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七日内答复当事人。
三、实行电话预约立案、接访、财产保全制度。
四、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收取诉讼费,不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五、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七个工作日内转办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