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群关系,通过领导接访群众,解决我院各时期出现的信访问题,为我市创建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市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现制定2014年我院领导接访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领导接访日制度,形成领导带头、部门协调、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畅通信访渠道,方便当事人反映诉求,加强与群众的密切沟通联系,切实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工作目标,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当地里,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群众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接访领导:院领导
(二)陪同接访人员:中层领导
(三)接访地点:法院信访室
(四)接访时间:
1、每月安排2次,即每月1日或15日(如遇节假日往后调整)。
2、每个接访日的接访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
三、工作要求
(一)公示制度。由我院信访室在法院公告栏提前公布领导接访时间、领导职务和群众应注意事项。
(二)轮流制度。院领导接访原则采取轮流制度,若因公务不能按时到场,由院长指派其他副院长或党组成员代为接访。陪同接访人员各部门可自行调整。
(三)首接责任制度。群众反映信访问题,如属接访领导分管的事项,由接访领导商责任单位提出解决办法;如属其他领导分管的事项,由接访领导加具体意见后转分管事项领导牵头办理。
(四)首办责任制度。凡院领导接访件,信访室均列作重点案件交责任部门负责人处理,并强化督办,一抓到底。责任部门对来访人诉求,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在一个月内答复上访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信访室要定期开展矛盾排查,及时向接访领导提供上访的办理情况和处理建议。并做好登记、立案、交办、督办等工作,每次要将上次接访的办理情况汇总呈报接访领导及相关领导。
附件:2014年增城市人民法院领导接访安排表
2013年12月30日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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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领导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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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接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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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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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领导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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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接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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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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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练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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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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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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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院长罗锡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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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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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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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袁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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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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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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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练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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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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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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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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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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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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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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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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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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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院长罗锡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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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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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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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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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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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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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练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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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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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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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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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调研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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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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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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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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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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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练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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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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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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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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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调研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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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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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袁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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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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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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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练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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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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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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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练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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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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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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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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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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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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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院长罗锡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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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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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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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袁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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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监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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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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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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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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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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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练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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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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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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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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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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