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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案不小办:“摆烂”不赔偿?法官上门讨!

    【发布时间:2024-04-24 15:17:11】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小案不小办:“摆烂”不赔偿?法官上门讨!
     
    调解了,不认账
    法院判决了,不履行
    理疗店老板娘电话不接消息不回
    自认为一纸文书“奈我何”
    却不料执行法官“上门服务”
    案件当场执结
    几千元的小案值得跑这么一趟吗?
    当然!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
     
    调解时口口答应,转头却说没有钱
    2022年初春,阿芳带着女儿小芳(均为化名)来到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的一间理疗店做艾灸治疗,怎料在操作过程中,小芳不慎被烫伤,留下疤痕。阿芳认为其女儿被烫伤店家应该要负全责,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双方就艾灸治疗烫伤导致留疤产生祛疤治疗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天签订一份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涉案理疗店负责人严某(化名)在签订协议三天内一次性向阿芳支付赔偿款3700元,如有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违约金1110元。
    然而到了承诺的日期,严某却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为此,阿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严某按调解协议履约,赔偿其损失。
    不应诉不执行,法官上门服务治“摆烂”
    案件审理过程中,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两次依法传唤严某,严某均未到庭应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严某向小芳支付赔偿款3700元及违约金1110元,合计4810元。法定履行期间届满,严某仍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通过网络查控,显示严某账户内仅有零星存款,不足以还清赔偿款,且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联络沟通阶段,严某选择了电话不接听、消息不回复的“摆烂”态度,以为只要名下没财产,法院便无可奈何。
    经查询,涉案理疗店仍在正常营业,而严某的账户名下却只有极少量资金,这明显不合常理,很有可能严某已转移店里的营收,打算把这笔账“赖掉”。
    “店铺一直在经营,她还能跑了不成?我们去会会她!”在获取到其经营线索后,执行法官张政决定来一次“上门服务”。
     
    小案不小办,刚柔并用巧执结
    8月上旬,执行法官张政一行人来到涉案理疗店,只见严某妆容精致,穿戴讲究,并无任何生活拮据的模样,便猜到这是一场拉锯战。
    一开始,严某对法官的到来还显得有些紧张,随着法官的释法说理,她才渐渐戒备。然而当法官表示再不履行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时,严某的情绪却又着急了起来,一直表示自己没有钱,还不了。
    执行法官张政瞧了瞧店铺收银台上的收款二维码,结合此前查询到的资金信息,推想到严某这段时间应该是借用了别人的账户收款,把理疗店的营收偷偷转移。
    “你为了不赔偿这四千多元,还要大费周章用他人的账户收款,这其中不仅可能涉及违法,对你自身的资金保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你的店铺还要继续运营,诚信代表着口碑,如果你当了‘老赖’,别的客户还会信任你吗?”张政直击痛点,严某有所动摇。随后张政站在被执行人的角度分析拒不执行的利弊,刚柔并用,逐步击破其心理防线。
    “法官,我明白了,我愿意现在就支付这笔赔偿款。”终于,严某点头松口并当场履行,清偿了涉案款项。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只要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法院就不会“小看”!下一步,增城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原则,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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